查看原文
其他

本土新增1860+1194,我省本土新增13+60 | 轻症实行集中隔离管理,最新版诊疗方案→

江苏工会 2022-09-23

国家卫健委16日通报,15日0时至24时,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860例,分布情况如下:

滑动查看↓

  • 吉林1456例,其中长春市1044例、吉林市393例、四平市11例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7例、白城市1例;

  • 山东75例,其中青岛市35例、滨州市14例、淄博市8例、德州市8例、威海市7例、临沂市2例、烟台市1例;

  • 广东59例,其中深圳市55例、韶关市1例、珠海市1例、东莞市1例、中山市1例;

  • 天津51例,其中武清区28例、西青区11例、滨海新区6例、南开区2例、宝坻区2例、河北区1例、红桥区1例;

  • 河北38例,其中廊坊市32例、沧州市5例、邯郸市1例;

  • 辽宁32例,其中大连市13例、营口市11例、沈阳市8例;

  • 陕西28例,其中宝鸡市13例、西安市8例、汉中市5例、铜川市1例、咸阳市1例;

  • 浙江23例,其中衢州市15例、嘉兴市7例、宁波市1例;

  • 福建23例,其中泉州市21例、厦门市2例;

  • 黑龙江15例,均在哈尔滨市;

  • 江苏13例,其中常州市5例、连云港市5例、南京市1例、镇江市1例、宿迁市1例;

  • 重庆11例,其中沙坪坝区9例、渝北区1例、永川区1例;

  • 北京9例,其中朝阳区5例、东城区4例;

  • 云南6例,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4例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例;

  • 上海5例,其中浦东新区2例、徐汇区1例、闵行区1例、奉贤区1例;

  • 广西5例,其中钦州市4例、南宁市1例;

  • 甘肃5例,其中兰州市4例、兰州新区1例;

  • 安徽2例,其中马鞍山市1例、铜陵市1例;

  • 贵州2例,均在遵义市;

  • 湖北1例,在十堰市;

  • 湖南1例,在长沙市。

含5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(吉林21例,山东21例,天津4例,福建2例,重庆2例,江苏1例,广东1例,甘肃1例)。


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94例,分布情况如下:

滑动查看↓

  • 吉林397例,其中吉林市376例、四平市16例、长春市3例、松原市1例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例;

  • 河北239例,其中廊坊市225例、沧州市14例;

  • 上海197例,其中浦东新区40例、闵行区30例、徐汇区23例、嘉定区21例、黄浦区12例、宝山区11例、静安区10例、松江区10例、普陀区9例、金山区8例、青浦区7例、虹口区6例、长宁区4例、奉贤区4例、杨浦区2例;

  • 山东105例,其中滨州市33例、青岛市25例、威海市21例、淄博市18例、潍坊市7例、烟台市1例;

  • 江苏60例,其中南京市26例、苏州市12例、连云港市12例、常州市6例、无锡市2例、扬州市1例、镇江市1例;

  • 广东54例,其中深圳市37例、东莞市16例、广州市1例;

  • 云南32例,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7例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4例、临沧市1例;

  • 广西20例,其中崇左市10例、钦州市6例、北海市2例、防城港市1例、百色市1例;

  • 天津17例,其中西青区6例、武清区6例、滨海新区4例、红桥区1例;

  • 甘肃16例,其中兰州新区9例、兰州市6例、白银市1例;

  • 福建15例,均在泉州市;

  • 辽宁12例,其中大连市6例、沈阳市5例、阜新市1例;

  • 黑龙江11例,均在哈尔滨市;

  • 浙江6例,其中杭州市2例、衢州市2例、温州市1例、湖州市1例;

  • 安徽5例,其中马鞍山市3例、宿州市2例;

  • 江西3例,其中南昌市1例、宜春市1例、抚州市1例;

  • 重庆3例,其中永川区2例、沙坪坝区1例;

  • 北京1例,在顺义区;

  • 内蒙古1例,在通辽市。


我省疫情通报

3月15日0-24时,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3例(常州市5例,其中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;连云港市5例,南京市1例,镇江市1例,宿迁市1例,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)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0例(南京市26例,苏州市12例,连云港市12例,常州市6例,无锡市2例,扬州市1例,镇江市1例,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观察)。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。新增出院病例5例(本土4例,境外输入1例),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例(境外输入)。

目前,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的确诊病例193例(本土170例,境外输入23例),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89例(本土173例,境外输入16例)。


2020年1月22日至今,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960例(其中境外输入209例)。



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(试行第九版)》于15日公布。方案做出以下调整:

①优化病例发现和报告程序;


②对病例实施分类收治,根据病情确定隔离管理和治疗场所,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,普通型、重型、危重型病例以及有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患者应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;


③进一步规范抗病毒治疗,将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两款特异性抗新冠病毒药物写入诊疗方案;


④对中医治疗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;


⑤调整解除隔离管理、出院标准,加快患者解除隔离和出院进程;


⑥调整解除隔离管理、出院后注意事项,将“出院后继续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”修改为“解除隔离管理或出院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”。


@全省职工朋友们:
不聚集不扎堆!
戴好口罩做好防护!


星标“江苏工会”

娘家人与你第一时间相见


“江苏工会”微信号


“江苏工会”APP



注:部分图片、内容等来源于网络,版权归作者所有,请作者与我们联系获取稿费或要求删除。本文由江苏工会综合发布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
来源:新闻联播、健康江苏、南京发布、新华社

编辑:李澍

审核:马亚东

校对:欧阳奕



“阅读原文”查看方案详情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